2024年11月18日 星期一

護理師徵才資訊|新竹市衛生局誠徵護理師

新竹市衛生局誠徵護理師

    • 徵才單位:新竹市衛生局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職務列等:師(三)級
    • 甄選名額:正取2名
    • 有效時間:113年11月18日至113年11月22日
    • 報名資格: 
    1. 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檢覈及格並取得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2. 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3. 具地區級以上醫院臨床護理經驗2年以上或具從事公共衛生、衛生行政、長期照護等實務經驗2年以上。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且未受懲戒法院(公懲會)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者。
    5. 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及協調溝通能力,並能配合加班者尤佳。
    • 工作內容:辦理衛生保健、傳染病防治、緊急救護、精神醫療等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新竹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新竹市中央路241號10樓)
    • 聯絡mail:71482@ems.hccg.gov.tw
    • 聯絡方式:
    1. 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3年11月22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上傳相關附件。(附件包含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各1份等相關證明文件,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2. 或可檢具「紙本」公務人員完整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如現為公務人員或公職醫事人員應另附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各1份(履歷表請繕打簡要自述後於填表人欄內簽章,其餘附件影本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於113年11月22日前逕寄:300194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新竹市衛生局收,信封併請註明「應徵新竹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護理師」及日間聯絡電話,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3. 本職缺為預估缺,並自114年1月1日實際出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3)5355191轉132林小姐。

護理師徵才資訊|苗栗縣政府衛生局誠徵護理師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誠徵護理師

    • 徵才單位:苗栗縣政府衛生局
    •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 職務列等:師(三)級
    • 甄選名額:正取1名
    • 有效時間:113年11月15日至113年11月18日
    • 報名資格: 
    1. 經公務人員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護理師證書者。
    2. 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情事者。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4. 甄選分數未達錄取標準,不予錄取。
    • 工作內容:傳染病防治、衛生保健與預防注射等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苗栗縣頭份市衛生所(苗栗縣頭份市頭份里顯會路72號)
    • 聯絡mail:yuniris887@ems.miaoli.gov.tw
    • 聯絡方式:
    1. 意者請檢具: 
    1. 公務人員履歷表(詳敘個人基本資料、自傳及現職、獎懲、考績、曾任經歷之公私立醫療院所或衛生行政機關、職稱及起迄日期,自傳末頁請簽名以示負責)。
    2. 護理科系畢業證書。
    3. 護理師考試及格證書。
    4. 護理師證書(正反面)。
    5. 曾執登公私立醫療院所或衛生行政機關護理人員服務(離職)證明書(無則免附)。
    6. 現職公務人員並請檢附現職派令、最近5年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無則免附)
    7. 公務人員迴避任用具結書(須親自簽名)。
    8. 姓名有變更異動,請檢附戶籍謄本(無則免附)。
    1. 其他:
    1. 資料請依序排列裝訂整齊(A4格式)務必於113年11月18日下午5時前親送或寄達本局(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21鄰光華路373號苗栗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37-558065 賴小姐),逾期不予受理。
    2. 信封上請註明「應徵頭份市衛生所護理師」,並詳附聯絡地址,白天聯絡電話(含行動電話)。
    3. 所附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檢具資料自行負責,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如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錄取人員,以電話通知,不另行公告;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護理師徵才資訊|新北市深坑區衛生所誠徵約聘護理師

新北市深坑區衛生所誠徵約聘護理師

    • 徵才單位:新北市深坑區衛生局
    • 人員區分:約聘人員
    • 甄選名額:正取1名
    • 有效時間:113年11月15日至113年11月20日
    • 報名資格: 
    1. 國內外專科以上護理、醫藥衛生相關科系畢業。
    2. 且具公共衛生或長期照護服務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並具師級以上醫事人員資格。
    • 工作內容:
    1. 工作範圍:協助新北市深坑區衛生所公共衛生業務工作。
    2. 工作項目及內容:
    1. 公共衛生(含長照)業務工作
    2. 整理資料及鍵入與其他臨時交辦支援業務
    • 工作地點:新北市深坑區深坑街165號(新北市深坑區衛生所)
    • 聯絡方式:
    1.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具以下資料於113年11月20日(星期三)5時以前送達本所,郵寄者以郵戮為憑(請寄:王護理師兼護理長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用公共衛生護理師】職務:: 
    1. 甄選報名表1份請採A4直式橫書、含自傳,並註明白天及晚上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2. 請檢具資料如下: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 最高考試證書影本
    • 護理師證書影本
    • 身份證影本
    1. 僱用期間:到職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如績效優良者繼續僱用。
    2.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本甄選案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本甄選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1-2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後補資格。
    3. 待遇:依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衛生所醫療作業基金進用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酬金支給基準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