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日程表
徵才機關: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甄選名額:正取1名
人員區分:約聘人員
公告日期:114年6月27日至114年7月1日。
報名資格: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證書,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與28條各款情事。
具有公私立醫院臨床護理實務經驗,具學校衛生護理人員之工作經驗尤佳。
具備基本電腦使用能力。
工作內容:
健康中心環境佈置、清潔維護、設備充實、衛生保健器材及藥品使用管理。
辦理學生健康基本資料建檔與管理、統計、陳報事宜。
辦理健康管理事宜,包含健康篩檢、缺點矯治、醫療轉介、疾病輔導及追蹤特殊疾病個案管理工作等。
辦理傳染病防治事宜,包含疾病通報、預防接種、登錄追蹤及防治衛教宣導等。
辦理全校師生緊急傷病處理、聯繫、監測、登錄及通報事宜,並協助校園災害處理事宜。
協助健康促進學校業務之推展及健康教學與活動。
協助推展學校衛生工作,蒐集並彙整衛生教育資料。
辦理學生健康檢查、疫苗施打等相關事項。
指導師生CPR等緊急救護技巧。
其他交辦事項。
徵才機關:國立苑裡高級中學
甄選名額:正取1名、候補2名
人員區分:正職人員
公告日期:114年6月27日至114年7月4日。
報名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國內外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持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者。
應具有下列護理相關工作累積年資2年(含)以上者,年資計算至114年7月4日(星期五)止。
公私立醫院(須為地區醫院以上)之臨床護理人員。
衛生局(所)或健康服務中心、消防局及其所屬單位之護理師或護士。
公私立學校之護理師或護士。
須具備電腦文書 Word、Excel、Powerpoint、網頁、Google表單設計、報表分析及Email 等操作能力,以利執行健康中心業務。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 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第1 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妨害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工作內容: 辦理學校衛生相關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國立苑裡高級中學(苗栗縣苑裡鎮育才街100號)
聯絡電話:037-868680分機701、700
聯絡mail:ylsh701@ylsh.mlc.edu.tw
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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