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衛生師證照|考試資訊
- 於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公共衛生學系、所、組、學位學程畢業,領有畢業證書。
- 於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醫事或與公共衛生相關學系、所、組、學位學程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並曾修習公共衛生十八學分以上,有中央主管機關認定符合之證明文件。
- 於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醫事或與公共衛生相關學系、所、組、學位學程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並曾從事公共衛生相關工作滿三年以上,有中央主管機關認定符合之證明文件。
項目 |
內容 |
114簡章下載 |
點擊下載(尚未公布) |
114報名日期 |
114/4/8(二) – 4/17(四) |
114考試日期 |
114/7/26(六) – 7/28(一) |
報考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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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示日期 |
尚未公布 |
成績計算 |
以各類科應試科目總成績滿60分為及格。 但及格人數未達各類科全程到考人數16%者,按全程到考者總成績高低順序,以排名前16%、總成績達50分且無任一科為0分者為及格,並以及格者最後一名之總成績為及格標準 |
考試科目 |
題型 |
衛生法規及倫理 |
均為申論題+選擇式之混合式試題 |
生物統計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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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病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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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行政與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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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與職業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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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社會行為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