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衛生技師證照|考試資訊
- 於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工業安全衛生、職業安全衛生、職業安全與衛生、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工業化學與災害防治、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與安全工程、職業衛生、工業衛生、環境醫學、環境衛生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 於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曾修習下列各領域相關課程,每領域至少一學科,每一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至少六學科十八學分以上,其中須包括危害辨識或職業(工業或礦場或工礦)衛生、作業(物理性或化學性)環境測定(監測)或暴露評估、礦場通風與排水(工業通風或礦場通風)或作業環境控制工程、工(職)業衛生管理或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或(安全)衛生管理實務或工業(安全)衛生法規或勞工(安全)衛生法規或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有證明文件者:
- 危害辨識領域相關課程:危害辨識、環境毒理學或環境與職業毒理學概論、礦場衛生、環境衛生學或環境衛生要論、勞工安全、勞工衛生、工(職)業衛生、工(職)業安全概論或工(職)業衛生概論、勞動生理學、噪音與振動、工(職)業毒物學或工(職)業與環境毒物、工礦衛生、半導體職業衛生或半導體製程安全、呼吸系統沉積物特論、醫院職業安全衛生、職業病概論或環境病概論或職業病防治與介紹或環境病職業病概論。
- 暴露評估領域相關課程:職業衛生風險評估、健康風險評估或健康風險評估實務、作業(物理性或化學性)環境測定(監測)、輻射安全、人體工學或人因工程、粉塵測定與控制、風險危害評估或風險評估或危害評估、生物性危害評估、生物暴露偵測或生物偵測或生物偵測(含實驗)、暴露評估、氣膠學或工(職)業衛生氣膠學或氣膠技術學、氣膠儀器分析。
- 控制工程領域相關課程:噪音控制或噪音與振動控制、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或人因性)危害控制、礦場通風與排水或工業通風或礦場通風、作業環境控制工程。
- 職業衛生管理領域相關課程:健康管理或健康促進、職業安全與防災、工業安全工程、採礦學、礦業法規、工(職)業心理學或行為心理學、礦場災變與救護或職業災變與救護、工業(安全)衛生法規或勞工(安全)衛生法規或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工業工程或工程原理、工(職)業安全或工(職)業安全管理、工業(安全)衛生管理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工廠實務檢查或勞動檢查實務、急救法、公共衛生法規、(安全)衛生管理實務、工(職)業衛生書報討論或工(職)業安全書報討論或安全衛生書報討論、有害物質管理策略、國際標準認證。
- 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項目 |
內容 |
114簡章下載 |
點擊下載(尚未公布) |
114報名日期 |
114/8/5(二) – 8/14(四) |
114考試日期 |
114/11/15(六) – 11/17(一) |
報考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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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示日期 |
尚未公布 |
成績計算 |
以各類科應試科目總成績滿60分為及格。 但及格人數未達各類科全程到考人數16%者,按全程到考者總成績高低順序,以排名前16%、總成績達50分且無任一科為0分者為及格,並以及格者最後一名之總成績為及格標準 |
考試科目 |
題型 |
職業安全衛生法規與職業安全概論 |
均為申論題 |
危害辨識與職業病概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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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衛生與健康管理實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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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環境控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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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環境監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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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露與風險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