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3日 星期一

工業安全技師 考試資訊(2)

工業安全技師

重要時程表:
報名時間:111.08.02(二) – 08.11(四)
簡章下載:詳見 考選部網站
考試時間:111.11.19(六) – 11.21(一)

報考資格: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工業安全衛生、職業安全衛生、職業安全與衛生、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工業化學與災害防治、工業工程、工業工程與管理、工業工程與工程管理、工業管理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曾修習工業安全、風險危害評估或風險評估或危害評估、機械製造或機械加工法、工業衛生、工程材料或機械材料、電工學、化學工程、熱工學或熱力學概論或工程熱力學、工程力學或應用力學或材料力學、自動控制或程序控制或控制系統導論、勞工安全、勞工安全衛生法規或工業安全衛生法規、人因工程或人體工學、工業管理或生產與作業管理、設施規劃、工廠佈置、統計學或工業統計或工程統計或生物統計或統計分析或機率與統計等學科至少六科,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十八學分以上,有證明文件者。

三、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考試科目

一、勞工安全衛生法規

二、風險危害評估

三、工業安全工程

四、工業安全管理(包括應用統計)

五、工業衛生概論

六、人因工程

 

及格標準:

依技師考試規則第 10 條規定辦理
(1)本考試以各類科應試科目總成績滿六十分為及格。但及格人數未達各類科全程到考人數百分之十六者,按全程到考者總成績高低順序,以排名前百分之十六、總成績達五十分且無任一科為零分者為及格,並以及格者最後一名之總成績為及格標準。
(2)本考試各類科考試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及格。
(3)第一項全程到考人數百分之十六之計算結果有小數者,一律進位取其整數。
(4)本考試各類科應試科目總成績之計算,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部分科目免試者亦同。缺考之科目,視為零分。

以上各項僅供參考,實際內容仍以考選部網站公布之官方訊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