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3日 星期一

公職護理師|考試資訊

 


應考資訊(公職護理師簡章下載)

 

 

 

 

 

 

 

 

 

 

 

公職護理師

 

 

 

 

 

 

 

 

 

 

應考資格

擁有護理師證照、地方政府登錄之執業執照、領照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二年以上護理相關工作經驗,並符合下列資格: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

    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

    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系、

    組、所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普考或相當特考及格滿三年。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

第一試 筆試80%

考試日期:

112.07.09()

報名日期:

112.03.14(二)-112.3.23(三)

專業科目(均為申論題)

1.公共衛生政策

2.行政法、衛生行政及其相關法規

第二試 口試20

口試日期:112/10/21(六)

評分項目:

一、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

    止、應對【15 分】

二、溝通能力:傾聽與表達能力  

   20 分】

三、人格特質:包括嚴謹性、情緒

    穩定性、開放性、和善性、積

    極性等【20 分】

四、才識:包括志趣、問題判斷、

    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

    經驗 【20 分】

五、應變能力:包括理解、反應能

    力【25 分】


工作內容

各縣市、鄉鎮市衛生所護理業務及其他相關業務。

工作福利

1.   43,000~46,000元以上,享公務員福利

2.   只考2+口試

3.   工作穩定,上下班時間固定,逾時可享加班補助

112公職護理師 預計需用人數分發單位及缺額

分發單位

缺額

尚未公告

8名



 

總計:8名

111 公職護理師 需用人數分發單位及缺額

分發單位

缺額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

2名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增額)

2名


 

總計:4名

110 公職護理師 預計需用人數分發單位及缺額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5

台中市政府衛生局

1

彰化縣政府衛生局

2



 

總計:9

※資料來源考選部,實際內容仍以考選部網站公布之官方訊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