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衛生師考試資訊
依公共衛生師法(三讀版)
第四條明定公共衛生師應考資格: 2.國內外醫事或公共衛生相關學系、所、組、學位學程畢業,並曾修習公共衛生18學分以上。 3.國內外醫事或公共衛生相關學系、所、組、學位學程畢業,並曾從事公共衛生相關工作滿三年以上。
※公共衛生相關學系、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學系、衛生福利學系、醫務管理學系、高齡健康管理學系、醫務管理暨醫療資訊學系、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學系、職業安全與衛生學系、醫學資訊學系、長期照護系、健康事業管理系、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老人服務事業管理系…等 ※醫事相關學系 (1)醫師(醫學系、中醫學系、牙醫學系) (2)藥師(藥學系) (3)醫檢師(醫事檢驗學系) (4)護理師、助產師(護理學系、學士後護理學系、護理助產及婦女健康系) (5)物理治療師(物理治療學系) (6)職能治療師(職能治療學系) (7)心理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心理學系、臨床心理學系、諮商心理學系) (8)呼吸治療師(呼吸治療學系) (9)醫事放射師(醫事放射學系) (10)營養師(營養學系) (11)語言治療師(語言治療與聽力學系) (12)驗光師(視光學系)
※應考資格之公共衛生學分,係指曾修習生物統計學、流行病學、衛生行政與管理學、環境與職業衛生學、社會行為科學及其他公共衛生課程之領域,六大領域都至少要修過 一學科,總計18學分以上,不得有任一科為無修習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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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時間:113.04.09(二) - 04.18(四) 二、考試時間:113.07.27(六) - 07.29(一) 三、考試科目: (1)衛生法規及倫理 (2)生物統計學 (3)流行病學 (4)衛生行政與管理 (5)環境與職業衛生 (6)健康社會行為學 四、及格方式: 公共衛生師考試之及格標準: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公共衛生師考試規則」規定,以應試科目總成績滿60分及格。但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及格。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第一項應試科目總成績之計算,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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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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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年度 |
報考人數 |
到考人數 |
錄取人數 |
錄取標準 |
錄取率 |
110年公共衛生師 |
1523 |
1202 |
112 |
60分 |
9.32% |
111年公共衛生師 |
634 |
459 |
85 |
60分 |
18.52% |
112年公共衛生師 |
407 |
311 |
76 |
60分 |
24.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