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涷空調工程技師考試資訊
一、於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冷凍空調工程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二、於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曾修習冷凍空調或冷凍空調原理或冷凍空調工程或冷凍空調系統設計或冷凍與空調、熱力學或冷凍空調熱力熱傳或工程熱力學、熱機學、機械製造或製造學、流體機械、機械設計、自動控制或控制工程或電動機控制、氣壓液壓學、電工學或電工原理、工業配電、電力電子學、機械材料或工程材料、熱工學、噪音與振動、冷凍工程學、空調工程學、環境工程或環境空調工程、熱傳學或熱傳工程學、給水排水設備、通風工程、機電安全、冷凍空調自動控制、冷凍工程與設計、空調工程與設計、冷凍空調設備與系統修護、流體力學、潔淨室設計或潔淨室設計空調或無塵室設計、食品冷凍或食品冷藏、運輸冷凍空調等學科至少五科,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十五學分以上,其中須包括冷凍空調(原理)、熱力學、流體力學、冷凍工程與設計、空調工程與設計等五學科中至少三科,有證明文件者。 三、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一、報名時間:113.08.06(二) - 08.15(四) 二、考試時間:113.11.16(六) - 11.18(一) 三、考試科目: (1) 冷凍工程與設計 (2) 空調工程與設計 (3) 熱力學與熱傳學 (4) 冷凍空調自動控制 (5) 電工學(包含電機機械) (6) 流體力學與流體機械 四、及格方式: 依照技師考試規則第10條規定: (1)本考試及格方式,以各類科應試科目總成績滿60分為及格。但及格人數未達各類科全程到考人數16%者,按全程到考者總成績高低順序,以排名前16%、總成績達50分且無任一科為0分者為及格,並以及格者最後一名之總成績為及格標準。 (2)本考試各類科考試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0分者,不予及格。 (3)第一項全程到考人數16%之計算結果有小數者,一律進位取其整數。 (4)本考試各類科應試科目總成績之計算,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部分科目免試者亦同。缺考之科目,視為0分。 |
近年報名人數及錄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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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年度 |
報考人數 |
到考人數 |
錄取人數 |
錄取標準 |
錄取率 |
107年冷凍空調工程技師 |
250 |
140 |
23 |
56分 |
16.43% |
108年冷凍空調工程技師 |
251 |
144 |
22 |
50分 |
15.28% |
109年冷凍空調工程技師 |
275 |
167 |
27 |
51.33分 |
16.17% |
110年冷凍空調工程技師 |
350 |
216 |
37 |
54.67分 |
17.13% |
111年冷凍空調工程技師 |
300 |
174 |
17 |
50分 |
9.77% |
112年冷凍空調工程技師 |
347 |
216 |
34 |
50分 |
15.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