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行政類科命題大綱彙編目錄
二二五、臺灣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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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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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 |
原住民族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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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 |
一、了解原住民族史學科之理論與方法。 二、了解原住民族整體概況與各民族間的關係。 三、掌握原住民族歷史不同時代的發展過程與特點。 四、具備統整、比較跨時代歷史事件之能力及觀察各族文化特點與差異之敏銳度,並具有應用於工作實務之能力。 五、具有觀察、分析原住民族歷史、文化連續性與整體性議題之能力。 六、了解當代原住民族發展所面對之議題與因應方法,並具有統整、比較、分析相關議題之能力。 七、了解原住民族之傳統祭儀及各式生活、飲食、醫藥、宗教等文化,以及原住民族之神話、慣習、禁忌與規範。 八、掌握多元文化之基礎概念及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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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歷史理論與方法 (一)史觀 (二)史料 (三)考古與史前遺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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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住民族概況與發展 (一)人口分布與人口遷移、都市地區原住民族 (二)文化變遷與保存 (三)觀光與生態 (四)醫療衛生 (五)土地、經濟 (六)語言、教育與相關政策 (七)原住民族認定 (八)原住民族自治、人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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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9世紀以前的臺灣 (一)16世紀以前 (二)大航海時代(16、17世紀東亞海域各方勢力) (三)清帝國時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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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日本帝國時期至當代(20世紀中期) 原住民族重大歷史事件 |
五、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 (一)原住民族近代權利議題 (二)原住民族建立史觀作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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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原住民族文化 (一)原住民各族之傳統祭儀及各式生活、飲食、醫藥、宗教,以及原住民各族之神話、慣習、禁忌與規範 (二)原住民族語言、文化流失的過程 (三)原住民族文化基礎概念與應用 (四)與臺灣各民族及南島語系相關民族之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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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 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
二二六、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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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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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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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 |
原住民族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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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 |
一、了解全國原住民族行政組織與業務執掌,同時掌握原住民族行政組織的沿革與變遷。 二、理解各項原住民族法規的制訂需求與運用範圍,具備原住民族法規的實務了解能力。 三、熟悉原住民族的各類權利與法規,包括法規制訂的背景與精神。 四、掌握當前原住民族的行政資訊與政府相關法規,並認識國外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的發展趨勢。 五、掌握族群主流化之基礎概念及應用。 六、掌握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之關聯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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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住民族行政 (一)原住民族委員會的組織、職掌、沿革 (二)各級地方政府原住民族事務機關的組織、職掌、沿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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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住民族法規 (一)原住民族法規的制訂背景與制訂精神、類型(憲法、法律、命令、行政規則、函釋與訴願決定等)與基本規範 (二) 與原住民族相關的各部門相關法規與相關議題 (三) 相關法規中有關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之規定 (四)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及憲法法庭判決有關原住民族文化與慣習之闡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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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住民族權利 (一)原住民族權利與法規的相互關係 (二)原住民族權利與政府相關政策 (三)原住民族權利,例如參政權、原住民身分、民族教育及文化發展、社會福利、工作保障、性別平等、土地管理、自然資源利用、傳統智慧財產權等 (四) 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相關推動情形 (五) 族群主流化的基礎概念及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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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之發展趨勢 (一)國內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的發展趨勢 (二)國外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的發展趨勢 (三)政府近期施政與國際交流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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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 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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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七、國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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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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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 |
一、了解基礎國際關係議題與研究分析層次之應用。二、理解國際關係理論主要學派的見解與適用性。 三、熟悉重要國際組織與制度的功能與運作方式。 四、掌握我國對外政策目標、發展歷程與影響變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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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礎國際關係議題與分析層次 (一)國際關係的分析架構 (二)國際法律與國際秩序 (三)南北問題 (四)國際政治經濟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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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國際關係理論主要學派的見解與適用性 (一)現實主義學派 (二)自由主義學派 (三)建構主義學派 (四)全球化與全球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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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國際組織與相關規範的功能與運作方式 (一)全球性國際組織 (二)區域性國際組織 (三)功能性國際組織 (四)其他正在成形中的制度與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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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國對外政策目標、發展歷程與影響變數 (一)外交實務 (二)我國外交政策及國際參與 (三)兩岸關係的變遷對我國外交政策的影響 (四)臺美陸三角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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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 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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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僑務行政
二二九、勞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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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 用 考 試 類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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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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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種 考 試 地 方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三 等 考 試 |
勞工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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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 |
勞工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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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 |
一、了解國內外社會經濟等環境因素、意識型態與理論模型及其對於勞資關係的影響。 二、了解集體勞資關係和員工關係的由來、內容與特性及其主要制度。三、了解國際專業或區域經濟組織有關勞動權益及勞工議題的資料,以及了解主要國家勞資關係發展特色與重要發展趨勢或狀況,並能進 行勞資關係的跨國分析與比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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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題大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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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內外環境因素與主要意識型態與理論模型 (一)全球化、貿易自由化、勞動力跨國移動 (二)技術變革、產業與人口結構轉變、組織併購 (三)經濟與勞動市場發展,勞動彈性化、工作型態發展 (四)影響勞資關係發展的主要意識型態 (五)勞資關係的理論模型(含有關的勞動政策理論模型)的分析與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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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體勞資關係和員工關係由來、內容與特性及主要制度 (一)集體勞資關係由來、內容與特性(結社自由、集體協商、爭議行為行使) (二)員工關係由來、內容與特性(含人力資源管理主要內容,如衝突管理、人際溝通、勞動契約等) (三)工會與雇主組織及其發展、集體協商、社會對話、勞資會議 (四)產業、勞動市場及勞資關係變遷與發展 (五)非典型僱用者之勞資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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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際專業或區域經濟組織的有關工作方向,以及主要國家勞資關係發展概況與重要政策 (一)國際勞工組織(ILO)重要工作與資料;國際勞工公約、核心勞動基準、社會對話、尊嚴勞動概念 (二)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歐盟或其他區域組織資料 (三)亞太地區與英國、美國、德國等國家勞資關係發展概況與重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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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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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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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 用 考 試 類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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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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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種 考 試 地 方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三 等 考 試 |
勞工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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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 |
勞工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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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 |
一、了解我國勞工行政組織的基本架構,熟悉勞工行政的角色和功能,與社會經濟發展的關聯性,並與工業先進國家勞工行政組織功能相比較。 二、了解我國勞工立法的主要內容、政策與法源,做為依法行政的基礎。三、能夠分析我國勞工立法及政策的發展趨勢、產業變遷及勞動市場和全 球化發展的關係。 四、具備應用相關的勞工法規知識於解決勞工問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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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題大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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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工行政 (一)我國勞工行政組織的基本架構及其角色和功能 (二)我國勞工行政架構與亞太地區、英、美、德等國家的比較 (三)我國勞工行政組織的發展與經濟社會變遷的關係 (四)我國勞工行政與立法的政策及法源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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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體勞工政策及立法 (一)工會法 (二)團體協約法 (三)勞資爭議處理法 (四)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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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關勞動基準、勞動條件與勞動保障等個別勞工政策及立法 (一)勞動基準法 (二)勞工退休金條例 (三)性別工作平等法 (四)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五)職業安全衛生法 (六)勞動檢查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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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關就業安全、勞工保險與勞工福利等個別勞工政策及立法 (一)勞工保險條例 (二)就業保險法 (三)就業服務法 (四)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就業權益章) (五)職業訓練法 (六)職工福利金條例 (七)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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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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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一、文化行政與文化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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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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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 |
文化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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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 |
一、了解文化行政及文化政策之發展與機制。二、了解文化政策之執行與趨勢。 三、熟悉國內重要文化法規之理念、內容與執行課題。 四、具備將特定文化政策研擬為具體執行計畫之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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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化行政與政策的發展 (一)文化政策與國家發展的關係 (二)文化政策與文化行政的學理基礎 (三)我國文化政策內涵與行政體系發展 (四)文化行政組織體系及機構管理 (五)各國文化政策比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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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化政策之執行與趨勢 (一)文化創意產業政策與執行 (二)社區營造與地方創生的內涵與實務 (三)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之趨勢與實務 (四)影視音及廣播產業之規劃及推動與國際化 (五)多元文化與文化平權 (六)文化科技應用 (七)國際文化交流合作參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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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化資產理念詮釋、平等參與、保存機制、修復技術、經營策略、危機處理之行政與實務 |
四、國內外重要文化法規之理念、內容與執行課題 (一)本國重要文化法規之立法目的及內涵:包括文化基本法、文化資產保存法、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國家語言發展法、博物館法、電影法、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等。 (二)國際公約與宣言:包括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産公約( 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 、保護和促進文化表現形式多樣性公約 (Convention on the ********** and Promotion of the Diversity of Cultural Expressions)、聯合國世界文化多樣性宣言( UNESCO ********* Declaration ** Cultural Diversity)、文化資產保存相關國際憲章與宣言、博物館宣言、聯合國的文化創意產業政策與宣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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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 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
二三二、藝術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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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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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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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 |
文化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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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 |
一、具備文化行政人員應有的基本藝術觀念及瞭解基礎性世界文化史課題。 二、藝術的範疇應包括:視覺藝術和表演藝術的各領域,例如: 繪畫、雕塑、公共藝術、建築、工藝、音樂、戲劇、舞蹈、民俗及傳統藝術、電影、攝影、影音多媒體等。 三、熟悉近現代世界文化史中與藝術領域直接相關之課題,以及上述各領域藝術發展與東亞、歐美及世界藝術思潮的互動與相關性,並具備分析近代世界文化史重要議題的能力及掌握當代重要文化概念。 四、了解當代各類型藝術的生態環境與新近發展狀況,臺灣及 其周邊地區的文化史課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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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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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藝術基本概念 (一)藝術的基本命題(意義、類別、內容、形式等)、美學欣賞(態度、感知方法、觀者的角色及心理等) (二)重要的藝術發展事件及流派 (三)西歐文化文明發展階段重要課題、伊斯蘭文明對歐洲文明的影響 (四)藝術現代性的反思、公共性議題、後現代藝術與多元文化主義 (五)民族文化與國家意識、大航海時代、帝國主義與殖民擴張 (六)藝術與其它領域(生活、政治、經濟、宗教、性別等)之相關課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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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世界藝術史、臺灣藝術史與文化脈絡 (一)繪畫、雕塑、公共藝術、建築、工藝、音樂、戲劇、舞蹈、民俗及傳統藝術、電影、攝影、影音多媒體等各類型藝術,在日治時期、戰後、解嚴後及當代各階段的發展概況,及與東亞、歐美及世界藝術思潮的互動與相關性 (二)歐洲市民革命的文化意涵、殖民主義與後殖民的文化議題、社會主義思潮的興起與影響、底層社會、大眾文化與消費社會的形成以及歐洲文化機構、制度與活動的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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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當代各類型藝術課題 (一)各國藝術發展政策比較、各類型藝術的展演規劃與藝術發展的關係 (二)各類型藝術發展現況以及各類型藝術的相互關係 (三)全球化下的文化議題、族群、性別、身體與身份認同 (四)環境與生態史課題及當代公民社會與公民國家觀念的發展 |
四、臺灣藝術生態與文化課題 (一)臺灣各類型藝術之地域發展特色 (二)臺灣各類型藝術的全國性/地方性組織及場館 (三)公民美學與臺灣美學教育 (四)臺灣原住民與東南亞和大洋洲的關聯及與東亞地區國家的文化傳承與政治互動 (五)臺灣做為海洋國家及其多元歷史的發展過程 (六)殖民統治與臺灣的歷史發展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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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 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
二三三、教育哲學與比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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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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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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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
試 |
國際文教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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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 |
一、了解教育哲學的意義與基本課題。 二、了解哲學的根本問題與教育的關係。 三、了解教育哲學主要流派與當代教育哲學的重要議題。 四、了解當前我國教育制度、教育政策、教育問題、教育特色及改革動向。 五、探討當前世界主要國家(區域、國際教育組織)之教育制度、教育政策、教育問題、教育特色及改革趨勢。 六、比較分析當前我國及上述世界主要國家(區域、國際教育 組織)之教育制度、教育政策及改革趨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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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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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哲學的意義與基本課題 (一)教育的本質及目的 (二)教育的規準 (三)哲學與教育關係 (四)教育哲學的意義、功能與研究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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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哲學(含東、西哲學)中的根本課題與教育 (一)形而上學與教育 (二)知識論與教育 (三)道德哲學(倫理學)與教育 (四)藝術哲學(美學)與教育 (五)政治哲學與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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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育哲學主要流派與當代教育哲學的重要議題 (一)教育哲學的主要流派(含我國與歐美的教育哲學主要流派,如儒家哲學、道家哲學、觀念主義、唯實主義、理性主義、經驗主義、存在主義、分析哲學、自然主義、批判理論、符號學、現象學、詮釋學、結構主義、建構主義、解構主義、實用主義、實驗主義、精粹主義、後現代主義、多元文化主義、生態哲學等) (二)當代教育哲學的重要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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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當前我國之教育制度、政策、問題、特色及改革 (一)教育制度 (二)教育政策 (三)教育問題 (四)教育特色 (五)教育改革 |
五、當前部分主要國家(含地區、國際教育組織)之教育制度、政策、問題、特色及改革動向 (一)歐美主要國家 (二)日本、韓國、新加坡等 (三)澳洲 (四)歐盟、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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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當前我國及部分主要國家(地區、國際教育組織)相關教育制度、政策、問題、特色及改革動向之比較分析 (一) 以國家為單位的題型,如試比較美國與英國的教育制度及政策(如國民教育、性別教育、媒體教育等) (二) 以國家或地區(跨地理圈、跨政治圈、跨文化圈、跨語言圈等)為單位的題型, 如請敘述歐盟或亞洲地區之主要教育改革趨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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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 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
二三四、國際關係與現勢
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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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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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文教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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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 |
一、了解基礎國際關係議題與研究分析層次之應用。二、了解外交政策取向與工具之發展與應用。 三、掌握我國對外政策目標、發展歷程與影響變數。 四、分析當前國際重要趨勢及對我國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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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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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礎性的國際關係議題與分析層次 (一)國際關係的分析架構 (二)南北問題 (三)全球化與全球治理 (四)國際政治經濟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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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國外交政策與工具之發展與應用 (一)我國當代外交政策 (二)外交政策工具 (三)道德與外交政策 (四)公眾外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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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國對外政策目標、發展歷程與影響變數 (一)外交實務 (二)我國外交政策及國際參與 (三)兩岸關係的變遷對我國外交政策的影響 (四)臺美陸三角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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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當前國際重要趨勢及對我國的影響 (一) 當前國際政治與經濟局勢 (二) 美國與中國大陸競合關係 (三) 東亞政經局勢 (四) 與我國有實質關係國家之重要政經局勢 (五) 重要國際組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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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 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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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五、博物館學
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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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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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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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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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
試 |
博物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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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 |
一、理解博物館行政法規與實務。 二、理解博物館學相關專業知識與理論。三、理解博物館類型與發展歷史。 四、具備分析博物館典藏、研究、展覽、教育等功能與其相關議題的能力與運用。 五、具備分析博物館學與當代社會文化發展議題的知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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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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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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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博物館行政法規、實務與發展趨勢 (一)博物館行政法規、政策與計畫 (二)博物館學的範疇與博物館新定義 (三)博物館學與國內外博物館發展歷史 (四)博物館回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文物返還、公共性、文化平權、轉型正義等當代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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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博物館機構與研究 (一)博物館機構的類型與特性 (二)博物館組織編制與職掌 (三)我國博物館法與文化資產保存法等政策、法規與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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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博物館蒐藏與藏品管理 (一)博物館藏品的定義與範疇 (二)博物館蒐藏倫理與藏品管理的原則、制度與方法 (三)博物館藏品研究、保存與維護、環境監控與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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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博物館展覽規劃與教育推廣 (一)博物館策展、詮釋與溝通 (二)博物館展件的借出、借入管理與運用 (三)博物館教育功能、推廣與執行 (四)博物館與社會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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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博物館營運管理與行銷 (一)博物館營運的策略與方法 (二)博物館管理與專業倫理 (三)博物館建築、空間、設施管理與安全評量 (四)博物館行銷、文創產業或其他跨界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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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 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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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六、檔案管理學
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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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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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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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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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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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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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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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
試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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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
試 |
檔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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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 |
一、了解檔案管理理論與發展趨勢。 二、了解檔案法規與檔案管理應用體制。 三、了解檔案管理組織、職能、專業倫理與資源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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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檔案管理理論與發展趨勢 (一)檔案管理相關理論 (二)檔案、文書、手稿與史料之定義、範圍及比較 (三)檔案管理、文書管理與圖書館管理之關係及比較 (四)檔案館之分類、設置、功能、管理及發展趨勢 (五)檔案管理模式、國際標準與發展趨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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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檔案法規與檔案管理應用體制 (一)各國檔案法與管理應用體制之內容及比較 (二)我國檔案法與其他相關法律之內容、關係及發展趨勢 (三)我國國家檔案、機關檔案之定義、管理與應用制度 (四)我國各類型檔案(如政治檔案等)之定義、管理與應用制度 (五)我國機密檔案之區分、管理與法律適用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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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檔案管理組織、職能、專業倫理與資源管理 (一)各國檔案管理組織、規模、職能、人力資源與發展趨勢 (二)各國檔案管理人員專業職能、資格條件與績效管理 (三)各國檔案管理人員倫理守則 (四)檔案管理計畫、評鑑、資源管理與跨域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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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 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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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七、會計審計法規
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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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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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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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 |
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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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
務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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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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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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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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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
試 |
會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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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 |
會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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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 |
會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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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 |
一、了解預算法及相關法令與實務。二、了解會計法及相關法令與實務。三、了解決算法及相關法令與實務。 四、了解審計法及相關法令與實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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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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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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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
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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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預算法 (一)預算之定義、範圍與種類(二)基金 (三)預算之籌劃與擬編(四)預算之審議 (五)預算之執行 (六)追加預算及特別預算(七)附屬單位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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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會計法 (一)政府會計之範圍、種類及內容(二)會計制度 (三)會計事務程序(四)內部審核 (五)會計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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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決算法 (一)政府決算之種類及期限(二)決算之編造 (三)決算之審核 (四)附屬單位決算之編造與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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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審計法 (一)審計之職權與審計案件之處理(二)公務審計 (三)公有營業及公有事業審計(四)財物審計 (五)財務效能之考核(六)財務責任之核定 |
備註 |
一、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二、考試範圍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審計法施行細則、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與內部審核處 理準則。 |
二三八、政府會計
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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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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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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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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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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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 |
適 |
用 |
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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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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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
務 |
人 |
員 |
高 |
等 |
考 |
試 |
三 |
級 |
考 |
試 |
會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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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 |
會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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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 |
關稅會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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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 |
會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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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 |
一、了解政府會計之原理、原則與公報。二、了解政府會計制度之規範。 三、了解中央特種公務會計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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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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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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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
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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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會計理論 (一)政府會計之原理與原則(二)我國政府會計觀念公報(三)我國政府會計準則公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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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會計制度之規範(一)中央總會計制度 (二)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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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央特種公務會計制度(一)國庫出納 (二)國有財產 (三)內地稅徵課(四)關稅徵課 (五)公共債務(六)特種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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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一、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二、考試範圍如涉及政府會計觀念公報、政府會計準則公報、中央總會計制度、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及中央特種公務會計制度,其作答以當次考試上一年度公布者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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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九、政府會計(包括會計審計法規)
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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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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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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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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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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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 |
適 |
用 |
考 |
試 |
類 |
科 |
公 |
務 |
人 |
員 |
高 |
等 |
考 |
試 |
三 |
級 |
考 |
試 |
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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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 |
一、了解政府會計制度之規範。 二、了解中央特種公務會計制度。 三、了解預算法及相關法令與實務。四、了解會計法及相關法令與實務。五、了解決算法及相關法令與實務。 六、了解審計法及相關法令與實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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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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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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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
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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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會計制度之規範(一)中央總會計制度 (二)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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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央特種公務會計制度(一)國庫出納 (二)國有財產 (三)內地稅徵課(四)關稅徵課 (五)公共債務(六)特種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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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預算法 (一)預算之定義、範圍與種類(二)基金 (三)預算之籌劃與擬編(四)預算之審議 (五)預算之執行 (六)追加預算及特別預算(七)附屬單位預算 |
|||||||||||||||||
四、會計法 (一)政府會計之範圍、種類及內容(二)會計制度 (三)會計事務程序(四)內部審核 (五)會計人員 |
五、決算法 (一)政府決算之種類及期限(二)決算之編造 (三)決算之審核 (四)附屬單位決算之編造與審核 |
|
六、審計法及其施行細則 (一)審計之職權與審計案件之處理(二)公務審計 (三)公有營業及公有事業審計(四)財物審計 (五)財務效能之考核(六)財務責任之核定 |
|
備註 |
一、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二、政府會計考試範圍如涉及中央總會計制度、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及中央特種公務會計制度,其作答以當次考試上一年度公布者為準。 三、會計審計法規考試範圍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中央政府年度總預算編製辦法、中央政府年度總決算編製要點、審計法施行細則、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內部審核處理準則與支出憑證處理要點。 |
七、財政學
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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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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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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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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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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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 |
適 |
用 |
考 |
試 |
類 |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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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
務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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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
等 |
考 |
試 |
三 |
級 |
考 |
試 |
財稅行政、會計、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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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種 考 試 地 方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三 等 考 試 |
財稅行政、會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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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 |
一、了解政府之經濟功能和角色。 二、了解政府預算政策的形成過程。三、了解社會安全制度之內涵。 四、了解課稅基本原則和基本的租稅制度。 五、了解中央與地方政府間權限劃分和地方財政問題。六、了解預算赤字和公債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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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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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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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
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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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導論 (一)政府的屬性和職能 (二)福利經濟學1.福利的準則 2.Pareto 最適的條件3.公平的理念 二、公共支出理論 (一)公共財理論 (二)外部性理論 (三)自然獨占 (四)公用事業定價法則三、公共支出成長趨勢 (一)公共支出成長理論 (二)公共支出成長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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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本效益分析 (一)成本與效益之衡量 (二)現值與折現率 (三)公共投資計畫之評估準則 |
||||||||||||||||||
五、公共選擇理論 (一)投票理論 (二)中位數投票者模型 (三)多數決的矛盾 (四)Arrow 的不可能定理 (五)選票互助 (六)政黨政治的理論模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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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會保險與社會福利制度 (一)老年年金制度 (二)健康保險制度 (三)社會救助 (四)負所得稅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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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租稅總論 (一)租稅的基本概念 (二)租稅的公平與效率 (三)租稅的轉嫁與歸宿 (四)租稅的經濟效果八、租稅各論 (一)所得稅理論 (二)消費稅理論 (三)財產稅理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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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地方財政理論 (一)聯邦財政制度 (二)地方公共財理論 (三)稅源劃分 (四)各級政府間移轉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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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政府預算赤字與公債問題 (一)預算赤字與民主政治 (二)公債理論 (三)公債管理 (四)財政紀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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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
二十、中級會計學
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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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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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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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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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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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 |
適 |
用 |
考 |
試 |
類 |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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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
務 |
人 |
員 |
高 |
等 |
考 |
試 |
三 |
級 |
考 |
試 |
會計、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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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 |
會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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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 |
一、了解財務會計之觀念架構與報表。二、了解資產之會計原理與原則。 三、了解負債與權益之會計原理與原則。四、了解特殊財務會計處理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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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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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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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
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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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務會計基本觀念與報表 (一)財務會計的觀念性架構(二)綜合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表(四)現金流量表(五)權益變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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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資產 (一)現金及應收款項(二)存貨 (三)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其他營業用資產與無形資產(四)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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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負債與權益 (一)流動負債及或有事項1.流動負債 2.負債準備、或有負債與或有資產(二)長期負債 (三)股東權益(四)保留盈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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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會計處理事項 (一)收入認列與衡量(二)每股盈餘 (三)所得稅會計(四)員工福利 (五)租賃會計 (六)會計變動與錯誤更正(七)財務報表分析 (八)各主題之相關國際會計準則(IAS 或 IFRS) (九)農業會計 |
|
備註 |
一、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 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二、試題作答以當次考試當年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正體中文版〔包括財務報表編製及表達之架構(Framework for the Preparation and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國際財務報導解釋(IFRIC)及解釋公告(SIC)等〕之規定為準。 三、IFRS9「金融工具」及 IFRS15「客戶合約之收入」自民國 107 年起列入考試命題範圍。 四、IFRS16「租賃」自民國 108 年起列入考試命題範圍。 |
二四○、統計學
適 用 考 試 名 稱 |
適 用 考 試 類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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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
統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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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種 考 試 地 方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三 等 考 試 |
統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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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 |
一、了解一元、二元與多元隨機變數之基本概念。二、具備估計與檢定母體參數之能力。 三、具備運用實驗設計與變異數分析之能力。四、具備運用無母數統計分析之能力。 五、具備運用統計預測方法於決策層面之能力。 |
|
命題大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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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元、二元與多元隨機變數(一) 機率密度函數
(三) 柴比雪夫定理(四) 中央極限定理(五) 抽樣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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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母體參數之估計與檢定 (一) 母體參數之估計與估計方法
(四) 型I錯誤、型II錯誤 (五) 樣本數大小之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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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無母數統計檢定 (一) 單一母體中位數(集中趨勢)檢定(二) 成對母體分配是否相同之檢定 (三) 二獨立母體分配是否相同之檢定 (四) 三個或三個以上獨立母體分配是否相同之檢定(五) 等級相關係數之估計與檢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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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實驗設計及變異數分析 (一) 完全隨機設計與隨機化區集設計之適用性(二) 完全隨機設計之估計與檢定 (三) 隨機化區集設計之估計與檢定 (四) 二因子變異數分析之估計與檢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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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預測方法 (一) 平滑法 (二) 季節調整法(三) 趨勢法 |
|
備註 |
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相 關之綜合性試題。 |
二四一、抽樣方法與迴歸分析
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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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
|
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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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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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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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 |
適 |
用 |
考 |
試 |
類 |
科 |
公 |
務 |
人 |
員 |
高 |
等 |
考 |
試 |
三 |
級 |
考 |
試 |
統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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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 |
統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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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 |
一、了解抽樣之基礎概念。 二、了解各種抽樣方法的理論與應用。 三、具備估計母體參數與決定樣本數的能力。四、了解迴歸分析的基本概念與理論基礎。 五、了解並能進行迴歸模式之估計及推論。 六、能實際操作迴歸模式並將迴歸分析運用於決策層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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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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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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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
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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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樣基礎概念 (一)各類抽樣方法之意義 (二)母體、副母體、樣本及其代表性(三)機率抽樣與非機率抽樣 (四)抽樣誤差與非抽樣誤差(五)問卷設計基本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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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簡單隨機抽樣/系統抽樣/重複系統抽樣(一)母體參數的估計 (二)樣本數的決定 (三)實務抽樣設計之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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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層抽樣/集群抽樣/二階段抽樣(一)母體參數的估計 (二)各層樣本最適配置與樣本數的決定(三)有輔助變數時的估計 (四)雙重抽樣 (五)實務抽樣設計之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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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簡單線性迴歸/複迴歸模式(一)參數之意義及估計 (二)共變異數、相關係數及判定係數(三)模式診斷 (四)質性解釋變數之意義(五)統計推論 (六)其他(如:多項式迴歸模式、共線性、偏判定係數等) |
五、迴歸模式之建立(一)基本假設 (二)選取的準則(三)選模的程序 (四)實例報表解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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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
二四二、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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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
|
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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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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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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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 |
適 |
用 |
考 |
試 |
類 |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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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
務 |
人 |
員 |
高 |
等 |
考 |
試 |
三 |
級 |
考 |
試 |
法律廉政 |
||||||
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 |
法律廉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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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 |
法律廉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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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 |
一、了解刑法法律概念與犯罪事實的基本知識,並理解刑事訴訟程序進行之內容。 二、掌握法律廉政所涉及刑法及刑事訴訟法之規定與原則,並從具體案例中,奠定未來處理業務所須具備之基礎知識。建立二者之間法學的關連性。 三、培養廉政工作者在處理各機關業務是否有涉及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相關事項之知識,並進行預防、發掘及處理所需之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相關內容。 四、將刑法及刑事訴訟法之規定與觀念,運用於廉政相關業務之處理。 五、具備處理廉政業務具體案例所須之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知識。 六、有能力理解具體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刑法規定之相 關要件及制裁效果,並理解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訴訟法上所賦予的相關權利,而為有效的解釋與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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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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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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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
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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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法的基本原理原則二、刑法總則 (一)法例 (二)刑事責任 (三)未遂犯 (四)正犯與共犯 (五)刑、沒收、易刑 (六)累犯 (七)數罪併罰 (八)刑之酌科及加減 (九)緩刑 (十)假釋 (十一)時效 (十二)保安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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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理原則五、刑事訴訟法總則 (一)法例 (二)法院之管轄 (三)法院職員之迴避 (四)辯護人、輔佐人及代理人 (五)文書 (六)送達 (七)期日及期間 (八)被告之傳喚及拘提、限制出境、出海 (九)被告之訊問 (十)被告之羈押、暫行安置 (十一)搜索及扣押 (十二)證據
六、刑事訴訟第一審-公訴(一)偵查 (二)起訴 (三)審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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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
二四三、經濟學與財政學概論
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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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
|
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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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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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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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 |
適 |
用 |
考 |
試 |
類 |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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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
務 |
人 |
員 |
高 |
等 |
考 |
試 |
三 |
級 |
考 |
試 |
財經廉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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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 |
財經廉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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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 |
財經廉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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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 |
經濟學概論部分: 一、了解經濟學的基本概念與理論基礎二、了解經濟學在實際生活上的應用 三、訓練經濟決策的分析與預測能力 四、啟發對社會的關懷與判斷資源配置的效率性五、了解政府在經濟決策上的相關意涵 財政學概論部分: 一、了解政府之經濟功能和角色 二、了解政府預算政策的形成過程三、了解社會安全制度之內涵 四、了解課稅基本原則和基本的租稅制度 五、了解中央與地方政府間權限劃分和地方財政問題六、了解預算和公債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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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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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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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
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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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概論部分: 一、基本概念 (一)機會成本 (二)生產可能線 (三)比較利益法則(含貿易利得) 二、供給需求與市場分析 (一)供給與需求的概念 (二)供給與需求彈性 (三)市場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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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消費理論 (一)消費者偏好、預算及消費者選擇 (二)比較靜態分析(從價格與所得來看) (三)消費者剩餘四、廠商理論 (一)生產理論(含生產函數、要素投入及生產技術) (二)成本理論 (三)利潤極大化 (四)生產效率五、市場結構 (一)完全競爭 (二)獨占 (三)寡占 (四)獨占性競爭 |
六、要素市場 (一)勞動市場 (二)資本市場 七、不確定性經濟分析 (一)預期效用與風險問題 (二)訊息不對稱(含道德危機及逆向選擇) |
八、國際經濟 (一)比較利益(優勢)和貿易政策 (二)匯率、經常帳和資本帳 |
九、國民所得會計帳與總體經濟資料 (一)國民所得的衡量(含綠色國民所得) (二)總體經濟資料(GDP、CPI、失業率、物價上漲率、及所得分配) |
十、短期經濟波動 (一)經濟波動的成因 (二)總合需求
(三)總合供給(含長短期供給曲線) (四)AD-AS模型 (五)新興凱因斯學派模型 (六)景氣循環 |
十一、總體經濟學的個體基礎 (一)消費理論 (二)投資理論 (三)貨幣供給(含貨幣衡量與政策工具) (四)貨幣需求(含需求動機與需求理論) |
財政學概論部分: 一、導論 (一)政府的屬性和職能 (二)福利經濟學 1.福利的準則2.Pareto最適的條件3.公平的理念 二、公共支出理論 (一)公共財理論 (二)外部性理論 (三)自然獨占 (四)公用事業定價法則三、公共支出成長趨勢 (一)公共支出成長理論 (二)公共支出成長的原因 |
四、成本效益分析 (一)成本與效益之衡量 (二)現值與折現率 (三)公共投資計畫之評估準則 |
五、社會保險與社會福利制度 (一)年金保險制度 (二)健康保險制度 (三)社會救助 (四)負所得稅制度 |
六、租稅理論 (一)租稅的基本原則 (二)所得稅理論 (三)消費稅理論 (四)財產稅理論 |
七、地方財政理論 (一)聯邦財政制度 (二)地方公共財理論 (三)稅源劃分 (四)各級政府間補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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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政府預算與公債問題 (一)預算與民主政治 (二)公債理論 (三)公債管理 (四)財政紀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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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 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
二四四、海洋政策與法規(包括國際公約)
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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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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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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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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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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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 |
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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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
考 |
試 |
類 |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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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
務 |
人 |
員 |
高 |
等 |
考 |
試 |
三 |
級 |
考 |
試 |
海洋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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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 |
一、了解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與其相關履行協定,以及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之內涵。 二、了解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與其相關履行協定及我國 「領海及鄰接區法」、「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等, 在我國周邊海域、兩岸及國際間之適用。 三、了解公共政策在海洋事務上的應用,以及國家海洋政策中立法、行政及執法等三面向之學理。 四、了解國內與國際社會海洋政策相關重要文件及海洋委員會 主管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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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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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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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
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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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及其相關履行協定之內涵與適用 (一)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前言及第一部分用語 (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二部分至第十一部分國家在各種海域中之權利及義務 (三)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十二部分海洋環境保護與保存、第十三部分海洋科學研究、第十四部分海洋技術之發展與移轉的相關規範 (四)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十五部分爭端解決、第十六部分一般條款、第十七部分最終條款之規範 (五)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相關履行協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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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及「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之內涵與適用 (一)兩部海域法之規範內容及我國所主張之權益 (二)兩部海域法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範間之比較 (三)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與其相關履行協定及我國兩部海域法在我國周邊海域及國際間之適用,含東海議題、南海議題、金馬水域及臺灣海峽等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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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家海洋政策中立法、行政與執法等三面向之學理及應用 (一)政策過程及分析 (二)海洋立法之學理及應用 (三)海洋行政之學理及應用 (四)海域執法之學理及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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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國內與國際社會海洋政策相關重要文件及海洋委員會主管法規 (一)海洋基本法及海洋委員會主管法規 (二)我國之國家海洋政策綱領 (三)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 (四)聯合國21世紀議程第17章 (五)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特別是目標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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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
二四五、交通政策與行政
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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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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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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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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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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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 |
適 |
用 |
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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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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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
務 |
人 |
員 |
高 |
等 |
考 |
試 |
三 |
級 |
考 |
試 |
交通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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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 |
交通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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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 |
一、了解交通政策理論、分析方法與制訂程序。 二、了解我國之各運輸系統與各運具之基本交通政策,與當前重要之交通政策與執行議題。 三、了解行政法與交通基本法規以及其在交通行政業務上之適用。四、了解並能分析交通機關之組織與行政體制及當前面對之問題、政策,及分析交通行政實務及其相關問題,並能提出改善方法 與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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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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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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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
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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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政策規劃、分析與執行 (一)交通政策理論 (二)交通政策規劃、擬定、分析與制訂 (三)重要交通政策內涵與議題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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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通政策 (一)國際運輸 (二)城際運輸 (三)都市運輸 (四)離島與偏鄉運輸 (五)運輸安全 (六)智慧運輸 (七)綠運輸 (八)運輸部門因應氣候變遷調適與防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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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法及交通行政法規 (一)行政法原理原則與通用行政法規 (二)公路法相關條文之理解及其應用 (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之理解及其應用 (四)鐵路法相關條文之理解及其應用 (五)大眾捷運法相關條文之理解及其應用 (六)民用航空法相關條文之理解及其應用 (七)航業法相關條文之理解及其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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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通行政機關之組織與制度及行政實務 (一)中央與地方交通行政機關組織法規與組織設計 (二)中央與地方交通行政機關分工、業務執掌 (三)交通事業機構體制與法規及相關議題 (四)交通行政人員管理相關法規與議題 (五)交通業務執行實務及重要議題研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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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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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六、土地法規(包括土地登記)
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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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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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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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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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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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 |
適 用 考 試 類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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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
務 |
人 |
員 |
高 |
等 |
考 |
試 |
三 |
級 |
考 |
試 |
地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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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種 考 試 地 方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三 等 考 試 |
地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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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 |
一、了解地權、地籍測量、土地登記、土地使用、地價與地稅、不動產交易管理、徵收等相關法規之法理基礎、制度內涵及其規範作用。 二、具備對地權與地籍、土地登記與地籍測量、土地使用規劃與管理、地價與地稅、不動產交易管理、徵收等相關法規之制定與分析能力。 三、具備對地權與地籍、土地登記、土地使用、地價與地稅、不動產交易管理、徵收等相關法規之應用能力。 四、具備理論實務知識,達體用兼備之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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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題大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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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權限制與調整 (一)土地所有權本質及其取得與消滅、土地他項權利種類及未來地權型態 (二)私有土地權利限制、地權處分限制、外國人及大陸地區人民取得地權之條件與限制 (三)公有土地之使用、收益及處分、管理 (四)私有土地面積限制、共有土地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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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籍及土地登記相關法規及實務應用 (一)地籍測量、地籍圖重測及地籍爭議處理 (二)土地登記之意義、程序、效力及損害賠償 (三)地籍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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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地使用 (一)土地使用計畫 (二)土地使用管制 (三)都市更新 (四)房屋租用、基地租用、耕地租用 (五)市地重劃、農地重劃、農村社區土地重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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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價與地稅 (一)規定地價、公告土地現值及正常交易價格等 (二)土地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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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動產交易管理 (一)實價登錄制度(含買賣、租賃、預售型態及查核、裁罰等) (二)相關業別管理(含不動產經紀業、不動產估價師、地政士及租賃住宅服務業管理等) (三) 交易秩序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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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土地徵收 (一)徵收程序 (二)區段徵收 (三)土地徵用 (四)其他徵收事項(含一併、撤銷與廢止、失效及收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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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
二四七、公共人力資源管理
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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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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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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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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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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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 |
適 |
用 |
考 |
試 |
類 |
科 |
公 |
務 |
人 |
員 |
高 |
等 |
考 |
試 |
三 |
級 |
考 |
試 |
人事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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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 |
人事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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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種 考 試 退 除 役 軍 人 轉 任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
人事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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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 |
一、了解政府人力資源管理內涵及應用。 二、了解政府人力資源規劃與招募遴選內涵及應用。三、了解政府員工工作績效評估與管理內涵及應用。四、了解政府人力資源訓練與發展內涵及應用。 五、了解政府整體性待遇管理內涵及應用。 六、了解政府友善工作職場與勞資關係內涵及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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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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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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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
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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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人力資源管理理念(一)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二)平等就業機會與歧視 (三)人力多元化與弱勢優惠對待措施(四)工作激勵理論應用 (五)憲法與政府人力資源管理(六)其他相關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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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人力資源規劃與招募遴選(一)工作分析與職能分析 (二)人力資源規劃(三)人力招募 (四)人力遴選 (五)人力流動與離職(六)其他相關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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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員工工作績效評估與管理(一)策略性工作績效管理 (二)工作績效評估的流程 (三)工作績效評估結果的運用(四)工作績效不佳員工的處理(五)其他相關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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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人力資源訓練與發展(一)成人學習理論 (二)訓練發展計畫規劃與需求評估(三)訓練發展的成效評估 (四)關鍵人力培育與生涯發展規劃 (五)其他相關議題 |
五、政府整體性待遇管理(一)策略性待遇 (二)薪資結構設計 (三)績效薪設計與實施條件(四)法定性與彈性福利措施(五)其他相關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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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府友善工作職場與勞資關係(一)工作與生活平衡 (二)員工協助方案 (三)職場衛生與安全(四)勞資關係與工會 (五)憲法基本權利與服務行為管理(六)其他相關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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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 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
二四八、行政作用及行政救濟相關法規
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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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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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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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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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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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 |
適 用 考 試 類 科 |
公 |
務 |
人 |
員 |
高 |
等 |
考 |
試 |
三 |
級 |
考 |
試 |
財稅法務 |
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 |
一、了解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之規範內容、實務見解。 二、結合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之理論與實務關係,奠定未來業務處理所需具備之基礎法學知識。 三、運用行政法、行政爭訟法主要規定與觀念於相關業務之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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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題大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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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程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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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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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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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
二四九、稅務法規
適 |
用 |
考 |
試 |
名 |
稱 |
適 |
用 |
考 |
試 |
類 |
科 |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
財稅法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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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 |
一、 理解與應用我國內地稅之稅捐稽徵及納稅者權利之保護。 二、了解我國所得稅相關法規。 三、了解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相關法規。四、了解我國土地稅及房屋稅相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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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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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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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
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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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稅法總論(包括稅法基本原理原則、法源及解釋方法、稅捐債權債務關係、稅捐稽徵法、納稅者權利保護及救濟程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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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得稅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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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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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土地稅法及房屋稅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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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 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
二五○、漁政管理
適 |
|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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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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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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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
|
稱 |
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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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
考 |
試 |
類 |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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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
務 |
人 |
員 |
高 |
等 |
考 |
試 |
三 |
級 |
考 |
試 |
漁業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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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 |
一、具備漁業管理概念。二、熟悉漁業管理方法。 三、了解國內漁業管理措施。 四、掌握國際漁業管理之動態與趨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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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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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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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
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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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漁業管理概念 (一)漁業的特性及其管理原則 (二)漁業管理之目標、策略與管理體系(三)漁業資源之永續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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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漁業管理方法(一)投入控制 (二)產出控制 (三)技術性管理 (四)漁業環境生態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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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內漁業管理 (一)特定漁業管理 (二)漁業權漁業管理(三)漁業資源管理 (四)養殖漁業管理(五)娛樂漁業管理 (六)漁船建(改)造管理 (七)船員管理(含漁工人權等) (八)漁港管理 (九)漁會管理 (十)漁業巡護與漁事糾紛調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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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國際漁業管理 (一)國際漁業保育管理之現況與發展趨勢(二)國際漁業管理組織之現況與發展 (三)國際間共同打擊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之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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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
二五一、衛生行政
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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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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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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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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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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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 |
適 |
用 |
考 |
試 |
類 |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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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
務 |
人 |
員 |
高 |
等 |
考 |
試 |
三 |
級 |
考 |
試 |
衛生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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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 |
衛生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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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 |
衛生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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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 |
一、了解與比較衛生行政之發展脈絡、內涵以及變遷趨勢。二、了解與應用衛生行政之相關知識。 三、了解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之相關知識。 四、具備問題分析及提出建議方案之知識與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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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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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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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
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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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衛生行政發展歷史與趨勢 (一)國內外公共衛生發展史 (二)國際衛生政策與行動方案重要趨勢 (三)衛生行政組織架構與權責 (四)我國歷年重大衛生政策或制度之變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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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衛生行政之專業範疇知識 (一)衛生行政相關理論與研究方法 (二)衛生行政相關之公共行政知能 (三)衛生行政相關之社會科學知能 (四)衛生行政相關之政策行銷與業務宣導之知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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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衛生行政專業實務 (一)當前衛生行政重要議題 (二)近年來衛生政策相關之中長程計畫 (三)衛生計畫之規劃與評估 (四)相關跨領域整合之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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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 (一)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理論與模式 (二)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組織與人力 (三)健康促進場域(醫院、學校、職場、社區) (四)當前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重要議題 (五)健康促進及衛生教育與其他領域整合之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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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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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二、衛生法規與倫理
適 用 考 試 名 稱 |
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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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
考 |
試 |
類 |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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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
務 |
人 |
員 |
高 |
等 |
考 |
試 |
三 |
級 |
考 |
試 |
衛生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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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種 考 試 地 方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三 等 考 試 |
衛生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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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 |
衛生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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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 |
一、了解衛生法規與倫理之整體架構、發展脈絡及趨勢。 二、了解公共衛生領域公職人員必須具備之衛生法規知識範疇與倫理觀念,並從公共衛生整合角度,認識各醫事專業學門與衛生法規間之互動。 三、了解依法行政與公共衛生管理的專業與倫理素養,俾於行使職權時,能夠確保民眾及病人的相關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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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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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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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
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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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衛生法規基本概念與體系架構 (一)衛生法規的基本概念 (二)衛生法律基本體系與原理原則 (三)衛生法規規範對象與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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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衛生法規的種類 (一)醫事人員法規:醫師法、護理人員法、藥師法等 (二)醫藥業務法規:醫療法、藥事法、醫療器材管理法、精神衛生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等 (三)傳染病防治法規:傳染病防治法、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等 (四)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全民健康保險法、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等 (五)預防保健、健康促進及其他公共衛生重要法規:菸害防制法、優生保健法、人工生殖法等 (註:主要衛生法規均包括該法律之施行細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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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衛生與醫事專業倫理 (一)醫事專業人員之倫理規範 (二)人體試驗(含器官捐贈)與病人權益(含安寧照顧)之保障 (三)消費者保護、病人權利與病人安全 (四)生殖科技、基因科技等研究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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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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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三、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
適 用 考 試 名 稱 |
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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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
考 |
試 |
類 |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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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
務 |
人 |
員 |
高 |
等 |
考 |
試 |
三 |
級 |
考 |
試 |
衛生行政、衛生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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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種 考 試 地 方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三 等 考 試 |
衛生行政、衛生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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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 |
衛生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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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 |
一、了解生物統計學之原理及應用。 二、運用生物統計學之原理與方法,進行資料之分析、解釋和推論。三、了解流行病學原理與基本測量。 四、具備生物統計學在流行病學之應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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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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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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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
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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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敘述統計學及常態分布(一) 集中趨勢之測量 (二) 分散程度之測量 (三) 常態分布、標準常態分布及中央極限定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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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連續性變數之檢定及其區間估計 (一) 單一樣本及雙樣本之 z 檢定及其區間估計(二) 單一樣本及雙樣本之 t 檢定及其區間估計(三) 配對 t 檢定及其區間估計 (四) 單一樣本及雙樣本變異數之檢定及其區間估計(五) 兩型錯誤與檢定力之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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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類別變數之檢定及其區間估計 (一) 單一樣本及雙樣本比例之檢定及其區間估計(二) 適合度檢定 (三) 獨立性檢定 (四) McNemar’s 檢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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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異數分析、相關及迴歸 (一)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二) 簡單線性迴歸方程式之求得及迴歸係數之檢定(三) 相關係數 (四) 決定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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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流行病學原理與基本測量 (一) 盛行率、發生率與死亡率測量與標準化(二) 疾病自然史與致病模式 (三) 假說建立與因果關係的分析與判斷 |
六、流行病學研究方法與應用 (一) 描述性流行病學(二) 分析性流行病學 (三) 偏差及干擾作用的控制及交互作用的分析(四) 疾病篩檢及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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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