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1日 星期一

113年第三次專技高考護理師考畢試題

 113年第三次專技高考護理師考畢試題




考試試題


  • 基礎醫學(包括解剖學、生理學、病理學、藥理學、微生物學與免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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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護理學(包括護理原理、護理技術)與護理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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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外科護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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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產兒科護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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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科與社區衛生護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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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答案

  • 基礎醫學(包括解剖學、生理學、病理學、藥理學、微生物學與免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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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護理學(包括護理原理、護理技術)與護理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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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外科護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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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產兒科護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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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科與社區衛生護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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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0日 星期日

護理師徵才資訊|台北市臺北市博嘉實驗國民小學誠徵約聘護理師

台北市臺北市博嘉實驗國民小學誠徵約聘護理師

    • 徵才單位:臺北市博嘉實驗國民小學
    • 人員區分:約聘人員
    • 甄選名額:正取1名
    • 有效時間:113年11月8日至113年11月17日
    • 報名資格: 
    1. 國內外大學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具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持有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2. 具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3.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 具有臨床工作經驗、學校約聘僱護士或護理師之工作經驗、具備基本電腦使用能力尤佳。
    • 工作內容:
    1. 辦理學生健康檢查相關事項。
    2. 全校師生緊急傷病處理、後送、登錄及通報。
    3. 衛生保健器材及藥品使用管理。
    4. 學生健康基本資料建檔與管理。
    5. 衛生保健資料之建立整理與校園傳染病通報、防治處置與衛教宣導。
    6. 協助環衛組推動各項衛生工作。
    7. 指導師生 CPR 等緊急救護技巧。
    8. 協助健康促進學校業務之推展。
    9. 調查特殊疾病學生之資料並建檔。
    10. 經營管理健康中心及其環境佈置、清潔維護及醫材設備申購與管控等相關事宜。
    11. 處理流行性疾病相關事項。
    12. 協助學校體育或戶外活動之護理工作(例:學生團保等)。
    1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四段159巷14-1號
    • 聯絡mail:judyou@bjps.tp.edu.tw
    • 聯絡方式:【限時掛號】郵寄方式報名:需於113年11月17日(星期日)前(含)〈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參閱簡章八、繳交證件)郵寄寄達本校人事室或送達本校〈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4段159巷14之1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聘護理師〉聯絡電話:02-22302585分機180或120。
    • 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簡章下載:點擊下載

護理師徵才資訊|台北市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誠徵正職護理師

台北市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誠徵正職護理師

    • 徵才單位:新北市泰山區衛生所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職務列等:師(三)級
    • 甄選名額:正取1名、候補2名
    • 有效時間:113年11月8日至113年11月20日
    • 報名資格: 
    1. 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且具下列資格之一。
    1.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七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三年以上。
    2.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畢業且須 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五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 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二年以上。
    3.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三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1. 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不得陞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 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形。
    2. 具公共衛生、傳染病防治、專案計畫實務經驗者尤佳。
    3. 男性須服畢或免服兵役。
    4. 精於電腦文書及網路操作、編輯(含公文簽辦),統計圖表製作能力,能配合加班、輪班及職務作機動調整者尤佳。
    5. 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者尤佳。
    • 工作內容:
    1. 公共衛生工作之規劃與執行。
    2. 社區醫療預防保健服務及健康促進活動。
    3. 個案管理與訪視。
    4. 傳染病防治相關業務。
    5. 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24 號
    • 聯絡mail:be0581@gov.taipei
    • 聯絡方式:現職及非現職公務人員應徵本職缺,均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請於 11 3年 1 1 月20 日 星期 三 前 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
    • 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簡章下載:點擊下載

護理師徵才資訊|新北市立溪崑國民中學誠徵約聘護理師

新北市立溪崑國民中學誠徵約聘護理師

    • 徵才單位:新北市立溪崑國民中學
    • 人員區分:約聘人員
    • 甄選名額:正取1名
    • 有效時間:113年11月7日至113年11月12日
    • 報名資格: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者或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持有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
    2. 具有護理師證書。
    3. 代理期間需依護理人員法第8條規定辦妥執業登記。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之一者)之情事。
    • 工作內容:健康中心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三段50巷30號
    • 聯絡mail:aa9690@ntpc.gov.tw
    • 聯絡方式:
    1. 報名方式: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聘用護理師」及聯絡電話,並於113年11月13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寄至本校或送達本校人事室(220102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三段50巷30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檢附證件:

    1.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須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請簽名或蓋章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影印於A4同一頁)。
    3.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 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5. 兵役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者免付)。
    6.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1. 請依A4紙張規格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 資格符合人員擇優通知面試,並視甄選成績酌增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錄取公告之翌日起5個月。
    3. 本職缺係預估缺代理本校護理師自113年11月25日至114年2月4日止請假期間所遺業務,倘其請假人員於受聘期間提前復職,即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 支給報酬:6等3階312薪點,月支新臺幣 42,120元(含勞健保自付額)。
    5. 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本校人事室:02-26869727分機150;工作方面疑問洽本校健康中心: 02-26869727分機308

護理師徵才資訊|新北市泰山區衛生所誠徵約聘護理師

新北市泰山區衛生所誠徵約聘護理師

    • 徵才單位:新北市泰山區衛生所
    • 人員區分:約聘人員
    • 甄選名額:正取1名、候補2名
    • 有效時間:113年11月7日至113年11月17日
    • 報名資格: 
    1.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或專科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 領有護理師證書。
    • 工作內容:衛生所醫療門診防疫、公共衛生等相關業務、地段管理、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243078新北市泰山區全興路212號3樓
    • 聯絡mail:ak7936@ntpc.gov.tw
    • 聯絡方式:
    1. 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
    1. 甄選報名表1份【請下載附件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格式使用,採雙面列印並親自簽名或蓋章】。
    2.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 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4.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各1份。
    1. 按月支給約聘6等3階312薪點,酬金新臺幣42,120元整。
    2. 採親送及郵寄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11月17日止郵寄地址及收件人:243078新北市泰山區全興路212號3樓人事管理員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含檢具文件恕不受理,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之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電話:(02)29090021分機202陳護理長
    3. 本次職缺為護理師職務代理人現缺1名,聘期預計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案內錄取人員於本所表現優良者,得優先轉聘為本所護理師育嬰職務代理人114年預估缺。本次徵才列正取人員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約聘期限屆滿或聘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聘。另本次錄取人員,應於通知錄取後1週內報到,如有特殊原因,得經本所同意後延後報到。

2024年11月8日 星期五

護理師徵才資訊|新北市坪林國民小學誠徵約聘護理師

新北市坪林國民小學誠徵約聘護理師

    • 徵才單位:新北市坪林區坪林國民小學
    • 人員區分:約聘人員
    • 甄選名額:正取1名、候補2名
    • 有效時間:113年11月6日至113年11月22日
    • 報名資格: 
    1. 大學以上學歷,並取得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者。
    2. 具中華民國國民,無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3. 報考人須確實無「教師法」第19條所稱「不得聘任為教師」之情形、無「高級中等以下 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所稱「不得聘任為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之情形、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各款等規定不得報考之情事,否則如經查證有不得報考之情事、或未符報名資格而報名者、或於報名時未及時發現或持偽造、變造證明文件等情形,將註銷其報考及錄取資格,於錄取聘任後亦應無條件解聘,並追究其責任。(報名時須繳交「同意授權查證具結書」)。

    有下列情事者不得報考:

    1. 曾犯內亂、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3. 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4. 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
    5.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6.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7. 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尚未痊癒。
    8.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9.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且情節重大。
    10. 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通報,致再度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或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侵害事件之證據,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11. 偽造、變造或湮滅他人所犯校園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12. 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
    13. 行為違反相關法令,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1. 非退休教師、校長。
    2. 持國外學歷證件者,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應有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公文,教育專業科目及專門科目並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採認達教育部規定標準,且有正式公文證明,另加附下列證明,否則不予受理報名。此外,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準用教育部新修正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查證。
    1. 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國外學歷證件影印本及法院公證之中譯本1份。
    2. 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印本及法院公證之中譯本1份。
    3.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修業期間之出入境日期紀錄證明。
    1. 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第1項有關「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臨時人員。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之規定。

    如未符前述條件及資格者,一經發覺,已分發任用者即予解聘;尚未任用者,註銷錄取資格。

    • 工作內容:
    1. 學童意外傷病與緊急狀況處理及照顧相關業務。
    2. 緊急照護處理。梯隊期間需輪值夜間照護。
    3. 護理站設備、藥品維護與管理。
    4. 學童用餐安全與衛生相關事項。
    5. 護理站環境整潔維護與情境佈置。
    6. 其他主管交辦相關事項。
    • 工作時間:下列為原則性規定,若甲方臨時有特殊需要,乙方應配合調整及加班延長工作時間,不得異議。

    護理人員:週一至週五:每週上班時數依勞動基準法等規定,超出之工時得於教學準備週另行補休,並須配合夜間輪值(採彈性上班時間者依本府規定辦理,學校若有需求,須配合到校加班)如遇例假日,學校若有需求,須配合到校執勤。

    • 工作地點:232新北市坪林區坪雙路三段2號(新北市坪林區坪林國民小學 英速魔法學院闊瀨校區)
    • 聯絡mail:lcl6660826@gmail.com
    • 聯絡方式:
    1.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
    2. 收件地址:將報名表等相關文件以Email寄至lcl6660826@gmail.com。主旨註明報名甄選闊瀨護理人員或紙本寄至本校坪林國小232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14號 林主任收
    3. 報名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3年11月22日 逾期逾時恕不受理
    4. 面試日期:本校將依報名資料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日期及時間將另行以電話通知,報考人所留電話請保持通暢以利聯繫。
    5. 甄選費用:無

2024年11月7日 星期四

護理師徵才資訊|新北市消防局誠徵約聘護理師

新北市消防局誠徵約聘護理師

    • 徵才單位:新北市消防局
    • 人員區分:約聘人員
    • 甄選名額:正取1名
    • 有效時間:113年11月4日至113年11月11日
    • 報名資格: 
    1. 經中華民國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學位以上學歷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2. 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4條規定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 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2.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1. 具重度級以上醫院(依據衛生福利部醫事司-113年度全國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名單)並具急診室或加護病房臨床服務工作經驗合計滿3年以上 年資採計至113年10月31日止,應檢附醫院加護病房或急診室服務年資證明未檢附者視同無此資格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或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規定之情形。
    3. 須具備電腦文書Word、Excel、Powerpoint、Email等基本操作能力,另具有 EMT或ACLS證照者尤佳。
    • 工作內容:
    1. DA-CPR線上指導民眾CPR品管。
    2. OHCA患者追蹤。
    3. 大量傷病患聯繫工作。
    4. 提供民眾或緊急救護技術員傷病等救護諮詢指導。
    5. 協辦救護品質計畫督導考核。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2段15號
    • 聯絡mail:AQ7651@ntpc.gov.tw
    • 聯絡方式:
    1. 本職缺係本局緊急救護科護理師留職停薪期間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預計115年12月2日)。
    2. 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均請以A4格式直式橫書),掃描成PDF格式,寄至AQ7651@ntpc.gov.tw,並請於主旨上註明應徵【緊急救護科護理師-職務代理人】職務:
    1.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 https://reurl.cc/QydW5 下載並親自簽名)。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 其它資格證明(如曾任公家機關的離職證明書)。
    1. 符合者必要時擇優進行面談,初審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請務必留下多種聯絡方式,以便聯絡)。
    2. 薪資:比照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8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支酬金為新台幣37,800元,另機關支付機關勞健保部分,受僱人仍須自付勞健保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金提繳率上限提繳退休金。
    3. 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備取2名,候用期間為5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4. 職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緊急救護科王小姐(02-89519119分機6409)

2024年11月1日 星期五

113年高中學力鑑定考畢試題

113年高中學力鑑定考畢試題

護理師徵才資訊|台北市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誠徵正職護理師

台北市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誠徵正職護理師

    • 徵才單位:台北市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職務列等:師(三)級
    • 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 有效時間:113年10月30日至113年11月19日
    • 報名資格: 
    1. 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且具下列資格之一:
    1.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七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三年以上。
    2.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五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二年以上。
    3.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三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6條之1、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形,現職公務人員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
    2. 具公共衛生、傳染病防治、專案計畫實務經驗者尤佳。
    3. 精於電腦文書及網路操作、編輯(含公文簽辦),統計圖表製作能力,能配合加班、輪班及職務作機動調整者尤佳。
    4. 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者尤佳。
    • 工作內容:
    1. 公共衛生工作之規劃與執行。
    2. 社區醫療保健服務及健康促進活動。
    3. 個案管理與訪視。
    4. 其他相關工作及交辦事項。
    5. 本項職務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假日出勤。
    • 工作地點:臺北市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2樓)
    • 聯絡mail:af5630@gov.taipei
    • 聯絡方式:
    1. 工作項目、業務性質等疑問者,請洽(02)28813039轉7131莊組長。
    2. 人事疑問,請洽:(02)28813039分機7124林先生。

護理師徵才資訊|雲林縣衛生局誠徵正職護理師

雲林縣衛生局誠徵正職護理師

    • 徵才單位:雲林縣衛生局
    •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 職務列等:師(三)級
    • 甄選名額:正取1名
    • 有效時間:113年11月1日至113年11月5日
    • 報名資格: 甄選「雲林縣斗南鎮衛生所師(三)級護理師」預估缺1員
    1. 專科學校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具有衛生福利部核發護理師證書並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陞任之情形。
    • 工作內容:公共衛生、綜合保健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雲林縣斗南鎮衛生所-64054雲林縣斗南鎮福德街153號
    • 聯絡mail:yls516@ylshb.gov.tw
    • 聯絡方式:
    1. 報名採「線上」方式:請於113年11月5日(星期二)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及電子信箱請填寫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符合資格條件之相關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
    2.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由衛生局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3. 聯絡人:黃先生05-7002188。

護理師徵才資訊|桃園市文昌國民中學誠徵約聘護理師

桃園市文昌國民中學誠徵約聘護理師

    • 表單下載:簡章下載
    • 徵才單位:桃園市立文昌國民中學
    • 人員區分:約聘人員
    • 甄選名額:正取1名
    • 有效時間:113年11月1日至113年11月8日
    • 報名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 依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無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事者。
    3. 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4. 具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1.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 工作內容:
    1. 本校學生傷病處理、健康促進業務推動、學生平安保險業務、衛生組行政事務協助、師生護理等相關工作。
    2. 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729號(桃園市立文昌國民中學)
    • 聯絡方式:報名作業:03-3552776轉710人事室;工作內容:03-3552776轉310學務處
    • 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護理師徵才資訊|苗栗縣高級商業職業學校誠徵約聘護理師

苗栗縣高級商業職業學校誠徵約聘護理師

    • 表單下載:簡章下載
    • 徵才單位:國立苗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 人員區分:約聘人員
    • 甄選名額:正取1名、候補2名
    • 有效時間:113年11月1日至113年11月14日
    • 報名資格: 
    1. 具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
    2. 具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士或護理師證書者。
    3.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護理實務經驗2年以上(須持有服務證明,年資採計至113年10月31日)。
    4. 具服務熱忱,品德端正,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及第11款及護理人員法第6條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5. 熟悉行政電腦作業、文書處理(word、Excel)及網路應用能力。
    • 工作內容:
    1. 辦理進修學校教職員工生護理工作、簡易傷病、緊急意外事故之處理。
    2. 支援日校護理工作、健康中心器材維護與管理。
    3. 學生健康檢查、身高、體重、視力、尿液篩檢、新生健檢等業務。
    4. 缺點矯治通知與追蹤、傳染病防治、學生平安保險。
    5. 衛生保健宣導與諮詢、編寫實施報告、宣導並實施戒菸及戒檳教育。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國立苗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苗栗縣苗栗市電台街7號)
    • 聯絡mail:judylin66999@mail.edu.tw
    • 聯絡方式:聯絡電話:037-356001轉762、761
    • 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護理師徵才資訊|台北市五常國民中學誠徵約聘護理師

台北市五常國民中學誠徵約聘護理師

    • 表單下載:簡章下載
    • 徵才單位:台北市立五常國民中學
    • 人員區分:約聘人員
    • 甄選名額:正取1名、候補2名
    • 有效時間:113年10月30日至113年11月6日
    • 報名資格: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護理人員法第6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大陸地區人民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2. 國內外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者,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教育部採認)。
    3. 取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領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4. 具備電腦操作、文書處理及溝通協調等能力。
    5. 具有學校約聘僱護士、護理師或醫療臨床等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內容:承辦本校衛生保健、健康促進、事故傷害處理、傳染病防治、健康管理及宣導、學生保險等健康中心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104362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430巷1號 (本校健康中心)
    • 聯絡方式:相關資訊詢問請電洽(02)25014320轉108健康中心或105人事室
    • 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研究所|114年研究所碩士一般生考試簡章一覽表

114年研究所碩士一般生考試簡章一覽表

    國立大學 / 科大

    學校 (簡章內容及下載)

    報名日

    考試日

    國立台灣大學

    113/11/28  9時 ~ 113/12/5 下午17時止

    114/2/8 ~ 114/2/9

    台灣聯合大學系統

    113/11/25  9時 ~ 113/11/28 下午17時止

    114/2/8 ~ 114/2/9

    國立清華大學

    113/11/26  ~ 113/12/3 

    114/2/6 ~ 114/2/7

    國立成功大學

    113/11/27  9時 ~ 113/12/5 中午12時止

    114/2/10 ~ 114/2/11

    國立中央大學

    113/11/26  9時 ~ 113/12/5 下午15時30分止

    筆試:114/2/14

    面試:114/3/7 ~ 114/3/16(由各招生系所訂定)

    國立中興大學

    113/11/27  9時 ~ 113/12/13 下午17時止

    筆試:114/2/7

    面試:請參閱簡章「招生系所分則」

    國立中山大學

    113/11/25  12時 ~ 113/12/10 下午17時止

    筆試:114/2/5

    面試:114/3/8~114/3/14

    國立政治大學

    113/11/26  9時 ~ 113/12/10 中午12時止

    114/2/11 ~ 114/2/12

    國立台北大學

    113/11/20  10時 ~ 113/12/4 下午13時止

    筆試:114/2/15~114/2/16

    面試:詳細規定請參閱簡章「拾柒、各系所分則」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

    113/12/3  9時 ~ 114/12/17 下午17時止

    114/2/8

    國立台北護理健康大學

    113/12/2  9時 ~ 114/1/9 下午23時59分止

    筆試:114/2/15

    面試:114/3/15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13/11/26  9時 ~ 113/12/5 下午17時止

    筆試:114/2/13

    術試及口試:日期依簡章系所規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113/11/25  12時 ~ 113/12/10 下午17時止

    筆試:114/2/5

    面試:114/3/8~114/3/14

    國立台北藝術大學

    113/12/2  9時 ~ 113/12/11 下午17時止

    114/3/5 ~ 114/3/10

    國防醫學院

    113/12/16 ~ 114/2/10

    生物所:114/2/27

    醫所科:114/2/28

    碩士班:114/3/1



    私立大學 / 科大

    學校 (簡章內容及下載)

    報名日

    考試日

    私立朝陽科技大學

    114/1/16 ~ 114/3/24 下午23時59分止


    私立世新大學

    113/12/6  10時 ~ 114/1/17 下午14時30分止

    114/3/8

    私立華梵大學

    114/1/13  ~ 114/4/23 止

    面試:114/5/2

    私立慈濟大學

    113/12/16 9時 ~ 114/1/10 下午15時止

    114/3/7~114/3/8

    (請詳閱各系所校系分則)

    私立元智大學

    113/12/23 10時 ~ 114/2/5 下午15時止

    114/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