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7日 星期五

護理師徵才資訊|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誠徵約聘護理師

護理師徵才資訊|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誠徵約聘護理師

     

    • 徵才機關: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 甄選名額:正取1名

    • 人員區分:約聘人員

    • 公告日期:114年6月27日至114年7月1日。

    • 報名資格: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證書,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與28條各款情事。

    2. 具有公私立醫院臨床護理實務經驗,具學校衛生護理人員之工作經驗尤佳。

    3. 具備基本電腦使用能力。

    • 工作內容: 

    1. 健康中心環境佈置、清潔維護、設備充實、衛生保健器材及藥品使用管理。

    2. 辦理學生健康基本資料建檔與管理、統計、陳報事宜。

    3. 辦理健康管理事宜,包含健康篩檢、缺點矯治、醫療轉介、疾病輔導及追蹤特殊疾病個案管理工作等。

    4. 辦理傳染病防治事宜,包含疾病通報、預防接種、登錄追蹤及防治衛教宣導等。

    5. 辦理全校師生緊急傷病處理、聯繫、監測、登錄及通報事宜,並協助校園災害處理事宜。

    6. 協助健康促進學校業務之推展及健康教學與活動。

    7. 協助推展學校衛生工作,蒐集並彙整衛生教育資料。

    8. 辦理學生健康檢查、疫苗施打等相關事項。

    9. 指導師生CPR等緊急救護技巧。

    10. 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94號)

    • 聯絡電話:02-27356186轉125健康中心

    • 聯絡mail:ntueees160@mail.ntueees.tp.edu.tw 

    • 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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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師徵才資訊|國立苑裡高級中學誠徵護理師

護理師徵才資訊|國立苑裡高級中學誠徵護理師

     

    • 徵才機關:國立苑裡高級中學 

    • 甄選名額:正取1名、候補2名

    • 人員區分:正職人員

    • 公告日期:114年6月27日至114年7月4日。

    • 報名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1. 國內外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持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2. 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者。

    3. 應具有下列護理相關工作累積年資2年(含)以上者,年資計算至114年7月4日(星期五)止。

    1. 公私立醫院(須為地區醫院以上)之臨床護理人員。

    2. 衛生局(所)或健康服務中心、消防局及其所屬單位之護理師或護士。

    3. 公私立學校之護理師或護士。

    1. 須具備電腦文書 Word、Excel、Powerpoint、網頁、Google表單設計、報表分析及Email 等操作能力,以利執行健康中心業務。

    2.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 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第1 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3.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妨害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 工作內容: 辦理學校衛生相關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國立苑裡高級中學(苗栗縣苑裡鎮育才街100號)

    • 聯絡電話:037-868680分機701、700

    • 聯絡mail:ylsh701@ylsh.mlc.edu.tw 

    • 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處

    • 簡章下載:點擊下載



護理師徵才資訊|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誠徵護理師

護理師徵才資訊|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誠徵護理師

     

    • 徵才機關: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 甄選名額:正取1名、候補2名

    • 人員區分:正職人員

    • 公告日期:114年6月27日至114年7月14日。

    • 報名資格: 

    1. 國內外大學(含)以上護理學系畢業。

    2. 領有護理師執照,並具有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4條各款任用資格之一者。

    3. 曾任區域級以上醫療機構臨床護理師實務工作經驗3年(含)以上。

    4. 具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業證書。

    5. 具加護病房或急診經驗、EMT或ACLS證照尤佳。

    6. 具從事職業安全衛生護理人員工作經驗者尤佳。

    7. 具電腦文書操作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熟悉資訊與網頁管理尤佳。

    8. 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或陞任情事者。

    • 工作內容: 

    1. 教職員工傷病照護、緊急救護、校園傳染病防治、追蹤及輔導。

    2. 教職員工健康服務與協助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臨校健康服務相關事宜。

    3. 執行與推動職業安全衛生計畫與指引,包括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人因性危害預防、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工作場所母性健康保護等。

    4. 辦理新進與在職教職員工之體格與健康檢查,以及結果分析與資料保存等。

    5. 辦理健康講座及健康促進活動,及提供疾病預防、健康諮詢及健康管理。

    6. 協助學校護理師有關傷病照護、緊急救護、健康檢查與健康促進活動事宜。

    7. 配合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之職業安全相關事項。

    8. 設備財產、物品、醫材之管理與工作月報表製作。

    9. 環境安全衛生中心事務辦理與協助。

    10. 配合業務需求機動前往本校桃園校區。

    11.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

    • 聯絡電話:02-23226092 李組長

    • 聯絡mail:pr230717@ntub.edu.tw

    • 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處

    • 附件下載:點擊下載



2025年6月25日 星期三

護理師徵才資訊|臺北市立中正國民中學誠徵護理師

護理師徵才資訊|臺北市立中正國民中學誠徵護理師

     

    • 徵才機關:臺北市立中正國民中學 

    • 甄選名額:正取1名、候補2名

    • 人員區分:正職人員

    • 公告日期:114年6月25日至114年7月3日。

    • 報名資格: 

    1. 大專(含)以上護理系所畢業;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並檢附:

    1. 學歷證件之中文譯本。

    2. 經駐外單位蓋章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

    3. 經駐外單位蓋章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本。

    4. 我國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始得報名(以上證件,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1. 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4條規定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 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 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2.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1. 具有下列臨床護理相關工作年資合計3年(含)以上,現職人員年資採計至114年6月30日止:

    1. 具健保特約公私立醫院(需為區域醫院以上)臨床護理人員。

    2. 公私立學校衛生護理人員。

    3. 經銓敘部審定有案之臨床護理人員。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2.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妨害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3. 具備電腦辦公室系統基本資訊操作能力。

    4. 具加護病房、急診經驗者尤佳。

    • 工作內容: 

    1. 學生內外傷處理及統計並支援校內、外各項活動,隨隊傷病照護工作。

    2. 辦理學校健康促進業務。

    3. 全校學生視力身高體重測量、統計、彙報並追蹤同學矯治狀況統計管理。安排新生健康檢查,心電圖、尿液篩檢時間,協助檢查流程並追蹤管理,統整建檔,彙報。

    4. 學生宿疾調查統計。特殊疾病衛教管理追蹤並建檔、彙報相關老師及追蹤管理。

    5. 辦理學生事故傷害緊急救護、照護、聯繫與監測事宜。並辦理學生團體平安保險業務。

    6. 辦理校園傳染病防治、通報、疫情監測等事宜。

    7.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臺北市立中正國民中學(臺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158號)近捷運中正紀念堂站或古亭站

    • 聯絡電話:02-23916697-122,人事室洪助理員

    • 聯絡mail:personnel@ccjhs.tp.edu.tw

    • 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處

    • 簡章下載:點擊下載


護理師徵才資訊|臺北市立百齡高級中學誠徵護理師

護理師徵才資訊|臺北市立百齡高級中學誠徵護理師

    • 徵才機關:臺北市立百齡高級中學 

    • 甄選名額:正取1名、候補2名

    • 人員區分:正職人員

    • 公告日期:114年6月20日至114年7月6日。

    • 報名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3.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妨害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4. 大專(含)以上護理系所畢業;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並檢附:

    1. 學歷證件之中文譯本。

    2. 經駐外單位蓋章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

    3. 經駐外單位蓋章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本。

    4. 我國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始得報名(以上證件,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1. 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2. 具有下列護理相關工作年資合計5年(含)以上,現職人員年資採計至本甄選報名截止日止:

    1. 具健保特約公私立醫院(需為區域醫院以上)臨床護理人員。

    2. 公私立學校衛生護理人員。

    3. 經銓敘部審定有案之臨床護理人員。

    1. 具備電腦辦公室系統基本資訊操作能力者尤佳。

    2. 具加護病房、急診經驗者尤佳。

    • 工作內容: 

    1. 全校教職員工生意外事故及傷病處理。

    2. 學生各項健康檢查及矯治追蹤。

    3. 教育部「學生健康資訊管理系統」及臺北市「學生傷病及健康管理系統」資料建置及統計上傳。

    4. 協助辦理學生團體保險相關事宜。

    5. 傳染病防治及相關通報及宣導作業。

    6. 學生健康資料管理。

    7. 健康中心設備醫材採購及維護。

    8. 協助及配合衛生組辦理各項健康促進活動。

    9.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